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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去豐原阿嬤家,大人一桌,小孩另開一桌但永遠坐不下,只能挾完菜去客廳或院子納涼;今年過年我家三代同堂,阿嬤一人,第二代六人,第三代三人,這不是意願問題,是結果。

我阿嬤十幾歲結婚,一邊生兒育女一邊陪阿公種田,生七女六男;母親二十歲結婚,家庭計畫生三個,生二女一男。現在的核心家庭都是年過三十結婚,近三十五生第一胎,看來問題就是太晚生了,但要早點生可能嗎?

現代人22歲以後才大學畢業,一不小心再念個研究所,女生剛入社會總要談個戀愛吧!快的話3~5年進禮堂,30歲結婚對有些女性同胞而言都有點吃力,就算有了理想對象組了小家庭,但要結婚立刻生子,也得工作上允許呀!如果你沒找到一個小開,家庭必須二份薪水才可支撐,那沒有35歲能生第一胎已經萬幸了,要鼓勵再生一胎,那也得生得出來呀!

對外藉配偶我們實在要心存感激,二十出頭嫁到異鄉就認命的生兒育女,沒有職場晉升的卓越企圖心,也不指望出國旅遊或名牌包,只求衣食無虞,老公疼小孩乖就好;要遇到老公工作不順的,我們外配就更偉大了,大家都吃過夜市的越南春捲或法國麵包吧!也可能給大陸配偶理過髮吧!她們沒想自我實踐,最後卻成就了這個社會。

第一波是日本,再來台港韓,再來大陸及東南亞各國,鼓勵女性就業說是實踐理想,實際是現實壓力,讓女性就業可成就GDP提高國家競爭力,為此各國也投入了龐大教育資源,真要這些受完高等教育的女性送回家相父教子,就國家人力政策來看也不合理。現在要提供福利鼓勵生育,多半也只能鼓勵外配再加油,增產報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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